商标转让
一、简要说明 《商标法》第三十九条规定:“转让注册商标的,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,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。……” 1、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,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。 2、因企业合并、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,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。 3、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,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。 二、提供书件 1、《转让申请/注册商标申请书》、《商标代理委托书》(我公司提供); 2、受让人主体资格或身份证明(企业提供营业执照,自然人提供身份证)复印件2份。 三、有关事项 转让人在同一类或类似商品上申请/注册的其他相同或近似的商标,应一并办理转让;转让人转让的商标,在许可他人使用期限内的,转让人须征得被许可人同意。
免责声明:本商铺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,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,一比多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友情提醒:为保障您的利益,降低您的风险,建议优先选择商机宝付费会员的产品和服务。